2006年3月17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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种罂粟当药材卖 八旬翁坐牢八年
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陆翔

  5名被告人年龄都超过了70岁,年纪最大的已经89岁,因为种罂粟,日前被龙泉市法院一审以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了刑。
  89岁的金老根是龙泉市白塔村农民,一次,他从一个药商处听说有人在高价收购罂粟,于是就费尽心思找来了罂粟种子。2003年10月,他将罂粟种子提供给同村的林松荣、林■根、金金养、金根奶等4个老人。金老根在村里的4块空地中种上了27378株罂粟,林松荣等4人也先后在村里的一些空地上种起了罂粟,4人共种了4648株。
  2004年4月15日,龙泉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后,将这些非法种植的罂粟依法予以铲除。知道闯了祸的金老根等5个老人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。
  根据刑法规定,私自种植罂粟、大麻和古柯等毒品原植物,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,而种植罂粟500株以上即为数量较大。为此,5个老人的行为均构成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。龙泉法院认为,5被告人有自首情节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;同时5被告人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,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。最后,89岁的金老根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,并处罚金5000元;林松荣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4年,并处罚金2000元;林■根、金金养、金根奶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,缓刑2年,并处罚金1000元。